为进一步明确校企合作创新平台设备(材料)采购及相关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经学校批准,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财务报销细则》,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科研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审批流程具体包括:
使用任一经费采购材料同批次金额1万元以下的,由平台自行采购;
使用任一经费采购仪器设备单价金额5万元以下(含)的,或采购材料同批次总价在1-2万元范围内的,须事先报学校审批,由平台自行采购;
使用任一经费经费采购仪器设备总价5万元以上的,或采购材料同批次金额2万元以上(含)的,需有书面的立项批复文件,并报资产与后勤管理部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