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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科研仪器设备(材料)采购、验收和报销流程指南 作者:  发布:  2019-06-17

为进一步明确校企合作创新平台设备(材料)采购及相关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经学校批准,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财务报销细则》,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科研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审批流程具体包括:

  1. 使用任一经费采购材料同批次金额1万元以下的,由平台自行采购;

  2. 使用任一经费采购仪器设备单价金额5万元以下(含)的,或采购材料同批次总价在1-2万元范围内的,须事先报学校审批,由平台自行采购;

  3. 使用任一经费经费采购仪器设备总价5万元以上的,或采购材料同批次金额2万元以上(含)的,需有书面的立项批复文件,并报资产与后勤管理部采购。





附件1 科研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审批表【平台版】.docx

附件2 单一来源采购特批单(≤5万元)校企部.doc

附件3 平台材料验收入库单(校企平台版).xlsx

附件4 采购验收单(校企平台版).xlsx

平台采购审批.png

验收和报销.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