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赛主体责任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2025年修订版)》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2020年修订)》,学校自即日起启动本学期非A类学科竞赛的学生学分和奖金合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各年级在籍学生及2024届毕业生。
二、申报范围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在非A类学科竞赛中取得的成果,且该成果此前未认定学分和申报奖金。非此期间的成果不予申报。
(注:本学期首次实施合并申报,如部分赛事涉及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的获奖成果已于上学期申报奖金,请勿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
学校于2025年4月11日(周五)17点对各竞赛主体责任单位关闭申报通道,学生申报截止时间由各竞赛主体责任单位自主安排,请学生密切关注各单位通知。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学生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非A类学科竞赛参赛学生学分和奖金申请表(单位填写)》(附件1),将申报信息和支撑材料报送给各单位经办老师。
(二)如果申请学生是2024届毕业生,且毕业生的学费卡无法使用时,需要填写《2024届毕业生申报242502学期B类、C类创新创业竞赛奖金银行信息汇总表》(附件4)。
五、注意事项
(一)请查阅《非A类学科竞赛类别及竞赛主体责任单位清单(2025年3月更新)》(附件5),确定竞赛的类别及主体责任单位。
(二)申请表(附件1)由竞赛主体责任单位填写,如果竞赛主体责任单位为“学生个人或团队”的竞赛,由学生所在院系填报。
(三)本学期新增的申请类别认定的竞赛,由初审单位先研判竞赛类别,可同时申报该项竞赛的学分和奖金,竞赛的最终类别由学校审批。
(四)B、C类学科竞赛如符合标准可申请奖金(包括新赛事),其余的竞赛不予申报。
(五)申报学生务必准确提供学号、姓名及奖金分配方案。提交确认后,视为团队全体成员同意该奖金分配方案。财务部按照奖金分配方案及人员清单发放至团队成员“学费卡”中,部分2024届毕业生奖金发放至个人提供的银行卡中。
(七)同一作品参加B类、C类竞赛获奖的按其获得的最高奖项予以奖励。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竞赛获奖的,按照该项目(作品)参加最高竞赛级别予以奖励。
(八)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单位经办老师(附件6)。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非A类学科竞赛参赛学生学分和奖金申请表(单位填写).xlsx
附件4:2024届毕业生申报242502学期B类、C类创新创业竞赛奖金银行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5:非A类学科竞赛类别及竞赛主体责任单位清单(2025年3月更新).xlsx
附件6:各竞赛主体责任单位竞赛学分奖金认定经办老师名单.docx
校企校地合作部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