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校企校地合作创新团队:
近期,教务部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针对我校校企合作创新平台、校企校地合作创新团队目前的情况,具体包括如下几种类型:
一、平台(已成为申报主体的,详见附件1清单)
1.申报范围:学生于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在已立项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中取得的成果,且该成果此前未认可为任何形式的学分。
2.平台申报流程:填写认定申请表(附件2),附相应支撑材料提交至平台主任审核签字,于10月15日(下周四)前将所有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表格及支撑材料)提交至校企校地合作部。
二、平台(还未成为申报主体的)、团队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平台、团队实践活动,各平台、团队有意向作为申报主体的,请先填报立项申请表(附件3),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1.本学期申请立项,明年4月份再申报学分认定的仅需提交立项申请表(附件3),截止提交时间为10月15日(下周四)前。
2.本学期新申请立项并申报学分的,填写立项申请表(附件3)和认定申请表(附件2),附相应支撑材料,经平台主任/团队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10月15日(下周四)前将所有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表格及支撑材料)提交至校企校地合作部,经学校组织论证、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学分认定。
学校于今年8月对《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认定办法》相较以往调整了学分认定类别及认定上限,具体由相关学生所在学院公布据此制定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至专业选修课的相关规则。
认定所需支撑材料请查阅如下网址,自行下载填写:
http://xqb.xujc.com/2019/0508/c4743a114179/page.psp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项目列表及认定标准(2026年8月修订)可查阅:
https://jwb.xujc.com/2018/0531/c5104a105656/page.htm
校企校地合作部工作联系人:刘丰;办公地点:主3#807-2;办公电话:0596-6288890;电子邮件:liufeng85@xujc.com。
校企校地合作部
026年10月8日
编辑人:刘丰
校对人:许卫鑫
审核人:张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