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指导非A类学科竞赛工作量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竞赛指导教师可如期申报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指导在校学生参加B类或C类学科竞赛。
二、申报时间
一般应于本赛事全部结束后2周内申报,于审核通过后的当学年核算工作量。
三、申报流程
(一)竞赛负责人下载《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非A类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奖励申请表》(附件1)、《XXX竞赛工作量奖励分配明细表》(附件2),并参照样表分别填写表格。
(二)一般于赛后2周内,由竞赛负责人提交纸质版申请表(附件1)、明细表(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公布获奖名单的红头文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至校企校地合作部,并将电子版(附件1、2)发送至邮箱(jgxyxqb@xujc.com)。
四、注意事项
(一)纸质版申请表(附件1)需经各竞赛主体责任单位主管审批后,签字、盖章。
(二)同一项竞赛应由竞赛负责人统一申报,并填报该项竞赛涉及的所有需申请工作量的指导教师信息。
(三)关于竞赛类别及竞赛主体责任单位,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非A类学科竞赛分类一览表(2024年5月修订版)》为准,具体可通过校内教育网登录学校校企校地合作部网站浏览查阅。
查阅地址:http://xqb.xujc.com/2024/0531/c5966a153840/page.psp
(四)请各单位将该通知转达各相关教师,理解《奖励办法》的具体条款和申报要求。
(五)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校企校地合作部陈小凤或陈惠萍,电话0596-6288890。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非A类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奖励申请表(2024版)
附件2:XXX竞赛工作量奖励分配明细表(2024版)
附件下载:
校企校地合作部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