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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产学研创优秀青年”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刘丰  2024-04-11

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校企校地合作创新团队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鼓励我校学生积极投身校企合作创新平台、校企校地合作创新团队建设,扩大产学研融合的成果,现拟参与从校企合作创新平台、校企校地合作创新团队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中,评选出若干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4年“产学研创优秀青年”。现将评选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校企校地合作创新团队中工作学习的我校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比例

各平台学生总数10%(四舍五入)推荐,各创新团队推荐1名学生,参加全校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评定学年(2023-2024学年)内不得有未解除的处分

3.在评定学年内(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所修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5.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积极配合平台团队工作,平台团队产学研工作中表现优秀,且作出突出贡献

6.结合在平台(团队)的工作,发表论文、撰写专利、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四、工作安排

(一)平台团队推荐(4月11日418日)

各平台团队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评选工作从各平台团队学生中推选优秀学生参评,推选须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专业辅导员品学鉴定、平台团队评议初审

(二)材料报送(419-422日)

各平台团队评议初审后,将各项佐证材料报送校企校地合作部需提交材料如下: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产学研创优秀青年申请表》(见附件

   2.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

(三)评审(423-425日)

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评选办法组织评选,择优选出拟获奖学生。拟获奖学生名单将在校企校地合作部网站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评审委员会设在校企校地合作部。

五、注意事项

1.各平台团队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选优”的原则,根据评选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定工作。

2.往年已获此荣誉或已获得“令相产学研先锋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工作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96-6288890


附件:《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产学研创优秀青年申请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产学研创优秀青年申请表.docx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企校地合作部

                           202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