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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 iCAN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作者:  发布:许卫鑫  2024-04-03

各有关单位:

党的二十大首次将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摆在一起统筹部署。重视、加快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给广大青年人才创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第十八届 iCAN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于 2024 年4月至 12月举办。

iCAN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中国 MEMS 传感器应用大赛以下简称“iCAN 大赛”)是一个无固定限制、鼓励原始创新的赛事,自 2007年发起至今,得到了广大青年学生的热爱。2010年,iCAN 大赛获批《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 2010年度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的通知》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2023年,大赛入选《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希望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才积极参与,在不断发展完善自我的同时,为社会创造更多、更大的价值和财富。现将赛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iCAN 秉承“自信、坚持、梦想”的精神,倡导科技创新服务社会,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勇于创新,发现和培养一批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青年创新人才,促进和加强物联网、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高科技领域的产学研结合,搭建科技人才创新生态平台。

二、大赛内容

(一)创新赛道。鼓励学生激发创新思维,掌握创新方法展示团队的创新实践能力,通过团队协作自主完成的原始创新作品为主。

(二)创业赛道。鼓励学生提升自身创业能力,投身创业实践,创造社会效益和商业价值,要求团队进一步完善项目作品完成公司注册。

(三)挑战赛道。根据行业发展需求设计相关实战创新赛题:团队根据要求制作完成项目,激发学生掌握前沿技术,提升实战技能,带动就业创业。挑战赛题方案另行发布。

三、组织架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承办等单位的领导同志组成。

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行业专家、知名学者、投资人和企业家等组成。

大赛设立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分赛区组委会由本赛区承办单位联合赛区内其他院校成立:开展本赛区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需结合物联网、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在智慧家庭、智慧农业、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能交通、智能教育、智能穿戴、智能制造、智慧文娱等各领域的创新应用。

(二)参赛项目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为参赛团队原创项目,使用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为参赛团队所有或经技术持有者书面授权,具有创新性和商业价值,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凡参赛团队必须接受大赛有关免责条款。

(三)参赛项目均须在大赛官网(www.g-ican.com)提交报名材料(含选手身份信息、项目计划书等相关资料),关注大赛官方公众号(iCAN 大赛)及时获取大赛通知及赛事资讯。

(四)参赛项目需要制作出可以演示和操作的产品原型为有效参赛作品,往届国赛一、二等奖项目不可参与本届比赛。

五、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比赛、分赛区比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挑战赛道)。校级比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分赛区比赛由各分赛区组委会负责组织,具备条件的承办单位和联合承办单位须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全国总决赛由各分赛区组委会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

由全国总决赛评选出最优的团队,将推荐参加相应国际比赛。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作品制作(4-7月份)

所有参赛团队统一通过大赛官网(www.g-ican.com)报名报名开始时间为 2024年4月1日,报名截止日期为 2024年7月31 日

(二)校内比赛(8-9月份)

各参赛高校可根据报名数量自行决定校内赛的举办,分赛区组委会进行指导工作,选拔优秀项目晋级分赛区比赛。

(三)分赛区选拔赛(9-10月份)

各分赛区组委会积极组织分赛区比赛,择优推荐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

(四)全国总决赛(11月份)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总决赛的项目进行初选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在总决赛比赛期间同时举办开闭幕式、创新作品展、人才招聘会、投融资对接、颁奖典礼等交流展示活动。

七、奖项设置

网络报名截止后,组委会根据各分赛区的实际报名情况,设定各分赛区晋级总决赛的配额。总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等奖项,并授予相应证书。

八、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13011247710

电子邮箱:contest@ican-x.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

邮编:1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