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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许卫鑫  2024-04-02

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 

近期,教务部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针对我校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目前的情况,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学生于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已立项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中取得的成果,且该成果此前未认可为任何形式的学分。

2.平台申报流程:填写认定申请表(附件1)【请勿使用以往旧版申请表】,附相应支撑材料提交至平台主任审核签字,于4月10日(下周三)将所有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表格及支撑材料)提交至校企校地合作部。

 

所需支撑材料请查阅如下网址,自行下载填写:

http://xqb.xujc.com/2019/0508/c4743a114179/page.psp

 

校企校地合作部工作联系人:许卫鑫;办公地点:主3#807-2;办公电话:0596-6288890;电子邮件:xuweixin@xujc.com。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单位).xlsx



校企校地合作部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