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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陈小凤  2024-10-07

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 

近期,教务部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针对我校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目前的情况,具体包括如下几种类型:

一、平台(已成为申报主体的,详见附件1清单)

1.申报范围:学生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在已立项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中取得的成果,且该成果此前未认可为任何形式的学分。

2.平台申报流程:填写认定申请表(附件2)【请使用新版申请表】,附相应支撑材料提交至平台主任审核签字,于10月15日(下周二)将所有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表格及支撑材料)提交至校企校地合作部。

二、平台(还未成为申报主体的)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平台实践活动,各平台有意向作为申报主体的,请先填报立项申请表(附件3),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1.本学期申请立项,下学期4月份再申报学分认定,仅需要提交立项申请表(附件3),截止提交时间为10月15日(下周二)。

2.本学期新申请立项并希望申报学分,填写立项申请表(附件3)和认定申请表(附件2)【请使用新版申请表】,附相应支撑材料提交活动组织单位主管审核签字,于10月15日(下周二)将所有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表格及支撑材料)提交至校企校地合作部。

 

所需支撑材料请查阅如下网址,自行下载填写:

http://xqb.xujc.com/2019/0508/c4743a114179/page.psp

 

校企校地合作部工作联系人:陈小凤或陈惠萍;办公地点:主3#807-2;办公电话:0596-6288890;电子邮件:xfchen@xujc.com。


 附件1:学科竞赛类别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申报主体清单.pdf

 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单位).xlsx  

 附件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立项申请表.doc




校企校地合作部

2024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