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校企校地合作创新团队: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鼓励我校学生积极投身校企合作创新平台、校企校地合作创新团队建设,扩大产学研融合的成果,现拟参与从校企合作创新平台、校企校地合作创新团队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中,评选出若干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3年“产学研创优秀青年”。现将评选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或校企校地合作创新团队中工作、学习的我校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比例
各平台按学生总数的10%(四舍五入)推荐,各创新团队推荐1名学生,参加全校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评定学年(2022-2023学年)内不得有未解除的处分;
3.在评定学年内(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所修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5.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积极配合平台(团队)工作,在平台(团队)产学研工作中表现优秀,且作出突出贡献;
6.结合在平台(团队)的工作,发表论文、撰写专利、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四、工作安排
(一)平台(团队)推荐(4月6日—4月12日)
各平台(团队)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评选工作。从各平台(团队)学生中推选优秀学生参评,推选须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专业辅导员品学鉴定、平台(团队)评议初审。
(二)材料报送(4月13日-4月18日)
各平台(团队)评议初审后,将各项佐证材料报送校企校地合作部,需提交材料如下: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产学研创优秀青年申请表》(见附件);
2.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
(三)评审(4月19日-4月22日)
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评选办法组织评选,择优选出拟获奖学生。拟获奖学生名单将在校企校地合作部网站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评审委员会设在校企校地合作部。
五、注意事项
1.各平台(团队)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选优”的原则,根据评选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定工作。
2.往年已获此荣誉或已获得“令相产学研先锋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工作联系人:刘丰 联系电话:0596-6288890
附件:《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产学研创优秀青年申请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企校地合作部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