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
近期,教务部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针对我校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目前的情况,具体包括如下几种类型:
一、平台(已成为申报主体的,详见附件1清单)
1.申报范围:学生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在已立项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中取得的成果,且该成果此前未认可为任何形式的学分。
2.平台申报流程:填写认定申请表(附件2)【请注意申请表有更新,请勿使用旧版申请表】,附相应支撑材料提交活动组织单位主管审核签字,于10月26日(下周二)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及认定申请表电子版提交至校企校地合作部。
二、平台(还未成为申报主体的)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平台实践活动,各平台有意向作为申报主体的,请先填报立项申请表(附件3),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1.本学期申请立项,下学期5月份再申报学分认定,仅需要提交立项申请表(附件3),截止提交时间为10月26日(下周二)。
2.本学期新申请立项并希望申报学分,填写立项申请表(附件3)和认定申请表(附件2)【请注意申请表有更新,请勿使用旧版申请表】,附相应支撑材料提交活动组织单位主管审核签字,于10月26日(下周二)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及认定申请表电子版提交至校企校地合作部。
所需支撑材料请查阅如下网址,自行下载填写:
http://xqb.xujc.com/2019/0508/c4743a114179/page.psp
校企校地合作部工作联系人:刘丰;办公地点:主3#807-2;办公电话:0596-6288890;电子邮件:liufeng85@xujc.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教务部邮件正文。
附件:附件1:学科竞赛类别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申报主体清单.pdf
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单位).xlsx
附件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立项申请表.doc
校企校地合作部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