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的文件精神。鼓励我校学生积极投身校企合作创新平台建设,扩大产学研融合的成果,现决定从校企合作创新平台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中评选出数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1年“产学研创优秀青年”,现将评选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中工作、学习的我校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比例
不超过各平台学生总数的10%(四舍五入)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评定学年(2020-2021学年)内不得有未解除的处分;
3.在评定学年内(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所修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5.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积极配合平台工作,对平台产学研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6.发表论文、撰写专利、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四、工作安排
(一)平台推荐(即日起—5月12日)
各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评选工作。从各平台学生中推选优秀学生参评,推选须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品学鉴定、平台评议初审。考虑到疫情特殊情况,本次评选各项鉴定及佐证材料均只需提交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版及签章。
(二)材料报送(5月13日-5月14日)
各平台评议初审后,将各项佐证材料报送校企校地合作部审批,需提交材料如下: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产学研创优秀青年申请表》(见附件);
2.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
(三)评审(5月17日-5月21日)
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评选办法组织评选,择优选出拟获奖学生。拟获奖学生名单将在校企校地合作部网站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评审委员会设在校企校地合作部。
五、注意事项
1.各平台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评选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定工作。
2.往年已获此荣誉或已获得“令相产学研先锋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工作联系人:刘丰
联系电话:0596-6288890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企校地合作部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