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
为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投身校企合作创新平台建设,扩大产学研融合的成果,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令相产学研先锋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2018-2019学年“令相产学研先锋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令相产学研先锋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我校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中取得突出成绩、品行端正的在读大学生。
二、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总额为人民币叁万元,共计奖励十人,每人奖励叁仟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评定学年内不得有未解除的处分。
3.在评定学年内,所修设有学分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5.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积极配合平台工作,对平台产学研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6.发表论文、撰写专利、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四、工作安排
(一)平台推荐(9月12日—9月23日)
各平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令相产学研先锋奖学金”评选工作,从各平台学生中推选1-3名学生参 评,推选须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鉴定、平台评议初审。
(二)材料报送(9月24日-9月27日)
各平台评议初审后,将各项佐证材料报送校企办审批,需提交材料如下: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令相产学研先锋”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令相产学研先锋”奖学金评分表》(附件3)
3.相关获奖证书、受表彰证书、专利、论文发表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评审(10月7日-10月11日)
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以集中评审或公开答辩方式,按照评选办法择优选出拟获奖学生。学校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评审委员会设在校企合作创新平台服务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各平台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奖学金评定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定工作。
2.参评学生必须为参加平台工作的在读大学生。
3.学生获奖时间原则上应为2018-2019学年期间,同一成果加分时取最高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96-6288890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令相产学研先锋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令相产学研先锋”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令相产学研先锋”奖学金评分表.xlsx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企合作创新平台服务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