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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产学研创优秀青年”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陈财林  2019-03-12

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

为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投身校企合作创新平台建设,扩大产学研融合的成果,现决定从校企合作创新平台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中评选数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产学研创优秀青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各校企合作创新平台中工作学习的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比例

各平台学生总数 *10%(四舍五入)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评定学年内不得有未解除的处分。

3.在评定学年内(2018-2019年第一学期),所修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5.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积极配合平台工作,对平台产学研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6.发表论文、撰写专利、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四、工作安排

(一)平台推荐(3月13日—3月20日)

各平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评选工作,从各平台学生中推选优秀学生参评,推选须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鉴定、平台评议初审。

(二)材料报送(3月21日-3月22日)

各平台评议初审后,将各项佐证材料报送校企办审批,需提交材料如下: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产学研创优秀青年申请表》(附件1)。

(三)评审(3月25日-3月26日)

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以集中评审或公开答辩方式,按照评选办法择优选出拟获奖学生。学校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评审委员会设在校企合作创新平台服务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各平台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评选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定工作。

2.参评学生必须为参加平台工作的在籍在校学生。

3.已获此荣誉和“令相产学研先锋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与评选。

  

联 系 人:陈财林

联系电话:0596-6288890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企合作创新平台服务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附件1申请表-产学研创优秀青年.doc